衡水财政局着力加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管理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有关规定,衡水市财政局结合我市(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着力加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管理。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管理好本地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并接受市财政局对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衡水市辖区内大中型企业力争2015年底实行会计信息化,小微企业力争在2020年底实行会计信息化;企业已经投入使用的会计软件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的,限期2015年底进行升级完善,达到要求,完成情况将列入《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限期不能改正完成的,衡水市财政局将予以公示、通报;企业所选用的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确保对同类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企业所选用的会计软件应当具有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以满足外部特别是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管理的需要;企业应当充分重视会计信息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人才培养,力争在限期内推进会计信息化在本企业的应用实施;企业应将内部控制过程和控制规则融入会计信息系统,实现对违反控制规则情况的自动防范和监控,提高内部控制水平;企业应当建立电子会计资料备份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王国弘) |
关键词:衡水,财政,会计,信息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