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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发挥有力作用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24 15:5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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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手已见成效更期深度合作

  采样、鉴定、取证“三难”阻碍联合执法

  环安支队自成立至今,邢台市共破获刑事案件17起,刑事拘留17人,逮捕5人,起诉1人;查处行政案件61起,行政处罚65人,罚款8人,有效遏制了全市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成绩与问题并存。”唐利民告诉记者,虽然环安支队的成立打破了公安与环保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壁垒,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但在督办环境污染案件办理中,采样难、鉴定难和取证难三类问题依然存在。“最重要的是,这3个问题环环相扣且紧密联系,为联合执法带来阻碍。”

  去年,清河县公安部门接到当地环保部门移送的一起洗毛厂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县环保部门经过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该洗毛厂直接排往河渠的污水中,重金属六价铬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1.7倍。当环保、公安两部门的人员赶到现场时,由于时间延迟再加上水的沉淀作用,再次采样取证检测,水样重金属却未超标,导致无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措施。

  唐利民解释,环保部门规定,对污染物质的采样必须要由有采样资质的人员操作,县级环保部门没有这类专业人员,致使其鉴定结果不能作为刑事证据使用。市级环保部门到达污染现场想要重新采样取证时,由于化学物质的特性,难以采集到最初样本,导致办案“肠梗阻”。

  “在证据采集方面,环安支队没有采样资质专业人员,需要环保部门代替取证。但在取证方面,环保部门又有着自身弱势,不能严格按照刑事证据的采集规范来操作。”唐利民说。

  去年发布的“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县级环保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经省环保厅认可以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在实际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时,县级环保部门的检测结果需要先报到市环保部门,再由市环保部门按照相关程序报省环保部门,走完程序至少需要一周时间,有的污染物质市一级、省一级的环保部门都不能检测,造成采样以后鉴定难,严重影响了刑事案件办理时效。

  “侦办环境污染案件,破解采样、鉴定、取证这三难是关键。”唐利民认为,解决采样难,需要公安人员掌握专业环保知识,在公安队伍中培养具有采样资质的人员;解决鉴定难,需要简化检测结果的认证过程,缩短认证所需时间;解决取证难,需要一支专职的环境安全保卫技术队伍,或者由刑事技术人员完成取证任务。只有这样,才能为案件办理以及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提供有效保证。

  -强化薄弱环节

  提高环境专业知识水平

  环保和公安两部门间职能有差异、各自为政,成为过去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瓶颈。

  “环安支队成立之前,市公安局基本没接过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唐利民说,以往发现环境污染案件,都是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或个人采取行政处罚,一罚了之,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纵容。

  “环安支队的成立,让我们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更加得心应手。”邢台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李国庆表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使环保部门告别了孤军奋战,现在只要发现环境安全案件,双方都会立刻联系。

  “联合查处办案,将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在了一起。”环安支队副支队长刘明亮进一步解释,行政层面上,环保部门认为构成刑事案件,可及时转交环安支队;公安层面上,环安支队对不构成刑事和治安案件的转交环保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在强化合作的同时,环安支队注重强化自身。唐利民告诉记者,环安支队成立之前,由于接触环保案件不多,环境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水平相对薄弱。为此,支队每周学习相关法律业务知识,研讨典型案例和部署下步工作。

  去年11月底,支队举办了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内环保专家答疑解惑。刘明亮拿出厚厚的一本笔记对记者说:“一下子解决了很多过去不曾了解的问题,掌握了新形势、新要求下办理环境案件的要点,这对我们提升办案水平帮助很大。”

  环安支队还建立了《互联网巡查通报制度》,指定专人每天留意各大网站、博客、微博有关邢台环境方面的舆情,以便及时处理。有网友反映,巨鹿县王虎寨镇后塔寺口村某处私宅,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及加工资质,非法电镀加工铁质配件,环安支队立即联合巨鹿县环保局,对这一非法电镀作坊进行了突击检查,将其关停、取缔。

  -环保公安深度融合

  需要突破更多机制束缚

  经过几个月的摸索,邢台环安支队建立起刑事案件移交、移送信息共享,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整治,协作配合指挥,物证检测、提质提效鉴定等4个协作机制,以及公安环保双方联席会议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简称“411机制”。

  “环保支队实际上是一支环保警察队伍,要让这支队伍发挥有效作用,需要环保与公安两个部门之间深度融合。”唐利民说。

  深度融合意味着要突破更多机制上的束缚。邢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安忠起曾提出,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兼任市环保局副局长。邢台市政府予以回应,建议组织部增补环保局副局长职位,不占职数,以利工作。若可行,以后可建议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在唐利民看来,这样的提议并非只意味着身份和职位上的“1+1”,更重要的是在今后的环保工作中,身份和责任主体的明确。

  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成为河北全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对邢台而言更是如此。严厉打击涉及大气污染的违法犯罪行为,是环安支队首要而艰巨的任务。

  “目前,我国针对大气污染的相关法律不多,仅有的几部法律执法主体都不包含公安机关,因此在实际执法中,面对污染行为,我们环安支队有劲儿没处使,从法律层面找不到打击处理的依据。”唐利民说,通过政府发挥作用,将部门间力量真正统一整合,对破解这样的“尴尬”,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唐利民还建议,针对联合执法缺乏更为有力的法律支撑,地方政府不妨尝试出台操作性强的地方性规范或意见,为环境安全保卫队伍打击污染大气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充分依据。

  河北省邢台市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发挥有力作用

  携手已见成效更期深度合作

  2月12日,灰霾笼罩整个邢台市,河北省环保厅公布数据显示,邢台市空气质量状况为严重污染,这让站在办公室窗前的唐利民心事重重。

  2013年9月,河北省成立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由省公安厅主管,各个市随即成立支队,唐利民担任邢台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队长。

  去年,邢台市在环保部每月公布的空气质量排名中,多次进入“最差”之列,同时,当地小化工、小玻璃、小石子、小炼油等污染企业数量庞大,长期以来,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环境问题积弊很深。

  邢台市环安支队未敢松懈,冲在治污最前线。(人民日报 记者赵梓斌 牛城晚报 记者冀文龙)

关键词:邢台,环境安全,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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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牛城晚报
责任编辑:赵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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