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丰南区散居孤儿养育津贴提高到1000元
长城网唐山2月24日电(顾云作 刘国祥 王守文)近日,唐山市丰南区出台文件,从2014年1月开始,将散居孤儿养育津贴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1000元,每年达到12000元,超过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河北省最高水平。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1415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6280元。为做到孤儿养育津贴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唐山市丰南区及时调整了孤儿养育标准,集中养育津贴为每人每月1150元,散居养育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在提高孤儿养育津贴的同时,丰南区将年满18周岁的孤儿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由财政出资负担参加新农合自负部分的费用,上大学的孤儿区慈善协会提供2000元至3000元的助学款,使他们的医疗和教育都受到有效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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