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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热议执法体制改革:明职责权限 破执法困境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09 10:3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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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政府工作报告连用三个“法治”,强调了建设法治政府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的重要性,并明确提出要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谈到法治,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司法领域。实际上,政府机关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就是行政执法,涉及城管、交通、环卫、食监药监等方方面面。”全国政协委员、沧州市委副书记、南皮县委书记梅世彤告诉记者,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是否严格公正,直接关系人民对社会、对政府甚至对国家的满意度。

  全国人大代表闫光华是邯郸市城管局垃圾管理处的一名环卫工人,今年全国两会,她带来了一份有关加强城管立法的建议。闫光华告诉记者,城管作为与普通居民接触最广的政府机构,存在着权责不清、多头执法的问题,亟待出台法律进行规范。

  “城管集中的街头执法权来自十几个部门,依据的却是原部门的法律法规,这叫‘借法执法’。”全国人大代表、唐山市路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张凤梅认为,城管执法主体地位缺乏的背后,其实是整个行政执法体制的尴尬,即行政执法机关职责权限不明,执法程序不规范。

  “例如证据的搜集和采信,就是行政执法困境的一个突出表现。”全国人大代表、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说,刑诉法对证据有严格的收集主体规定,而行政执法机关作为行政处罚主体收集的证据能否直接作为刑事司法的证据却缺乏法律依据,刑事司法机关往往不予采信,需重新收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移送,需要尽快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

  据记者了解,我省在2011年就已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各行政执法部门也纷纷开展相关工作。如去年6月,省公安厅与环保厅建立了完善高效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力度打击污染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贾春梅建议,推动完善“两法衔接”,不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以此提高工作效率。

  “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在纵向上应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和事权,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政府下移,着力提高基层政府执法能力。”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市市长马誉峰认为,政府需要重点探索建立综合执法体制,对能够实行综合执法的部门,先实行部门内部的综合执法体制,建议省政府规定具体模式,整体统一推进。

  “必须加强法制教育,尤其是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政府官员的法制教育。”在我省代表团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纪检组组长王金亮语气略显激动,“去年我就信访制度到地方调研时,发现有些官员竟然不知道有行政复议法的存在。说实话,我很震惊。”

  王金亮认为,党校以及行政学院应将法律列入必修课,此外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有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严格问责,对因不执法、乱执法、暴力执法、执法不当等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记者 边慧)

关键词:代表委员,体制改革,职责,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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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宿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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