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河北频道>>全景河北>>时政要闻

新消法15日起施行 “公益诉讼”可为消费者维权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16 09:53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我国第二次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天。省消协、省律师协会今天联合组织了省会30多名知名律师,在石家庄市西清公园开展了新《消法》宣传咨询活动。

  新《消法》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有哪些新规定?记者采访了省消协有关负责人。

  电信、汽车消费维权难将缓解

  随着移动电话的普及,近年来,电信服务的投诉成为热点,消费者不时会收到“无抵押贷款”、“七折购车”等莫名短信的骚扰。新《消法》第二十九条对此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明确“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省消协副秘书长聂云东表示,今后,如果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向其发送根本不需要的各种商业信息,如房屋交易广告、推销理财产品等,消费者可及时投诉。

  购车热升温,汽车消费维权难凸显。某款汽车出现质量问题,一些厂商会集中召回,但是有的厂家提出,对自行将问题汽车送往4S店的消费者,不给予交通补贴、误工补贴以及经济赔偿。新《消法》实施后,解决这类纠纷将有依据。新《消法》第十九条提出,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这一条款不仅明确商品质量有问题要召回,服务有缺陷也应该召回。”聂云东解释。

  群体性消费事件可公益诉讼

  胡先生花费9980元买来的液晶电视两年后屏幕坏了,维修费竟然要9480元。厂家称,虽然“三包”规定保修期为3年,但液晶电视屏幕不属于电视主要部件,所以不能保修。

  今后,像胡先生这样的消费者将“维权有道”。新《消法》把所有商品一揽子纳入了“三包”范围,提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有的消费纠纷只有几元、十几元,虽然涉及的消费者很多,但是因为个体数额比较小,一般消费者会因为时间成本高而放弃维权。对于这种情况,新《消法》首次将公益诉讼写进了条款,将通过组织的力量为消费者伸张正义。

  杜先生发现,同品牌的香烟,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包装上印的是名胜古迹,而向国外出口的香烟,都在产品上印制相关的警示图片信息,如“变黑的肺部”烟草危害图。这种差别做法明显侵害了国内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新《消法》赋予了消协公益诉讼的权利,对于这种行为,消协可以代表消费者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替受害消费者打集体官司,以减轻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记者段丽茜)

关键词:新消法,诉讼,维权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季然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