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外来务工人员可享城镇住房保障
作为保定市今年实施的43件惠民实事之一,今年该市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4万套,竣工2.25万套,入住2.05万套,新增租赁补贴发放300户。 保定市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前期审批进度,确保10月底前项目100%开工且手续齐全。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纳入数字住房保障数据库管理。创新棚户区改造模式,调动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多渠道筹资,做到补偿、安置到位。 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将遵循“统筹建设、保租控售、先租后售、梯度保障”原则,实行差别化租金、分档补贴。同时,探索共有产权制度,按规定严控租转售的比例和条件,完善出售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收益调节机制。 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拿出一定比例保障性住房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分配。在保障房分配管理上,完善联审联查机制,依托民政部门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强化对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各县(市)按照申请、审批、公示等程序,做好保障房的申请准入、使用退出及监管。 推进保障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加强规划选址管理,集中建设的保障房项目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区域,提前评估所选地块的综合配套状况,未达到标准的不批准用地规划;整改配套设施建设存在缺项的保障房项目;设施配套不到位的项目不计入竣工任务。 |
关键词:保障房,社保,外来务工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