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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每年将组织100名省直机关干部到民企挂职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30 10:1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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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释放改革红利激发民企活力

  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民营经济的地位越来越重要。2013年,全省民营经济吸纳2006万人就业,实现增加值28680.2亿元,占全省GDP总量的66%。上缴税金2554.6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70.2%。

  但与发达省份相比,民营经济仍然是河北的差距所在,也是河北的潜力所在。实现河北的绿色崛起,民营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

  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我省民营经济的发展目标:到2017年力争全省民营经济实现总量快速增长、质量显著提升,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72%以上,上缴税金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5%以上,全省民营经济单位数量增长60%以上。

  关键词:放开

  清理和取消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与其他企业同场竞技,民营企业经常会遭遇发展的“天花板”。打破“天花板”,成为民营企业的期盼。

  《意见》对此开出了药方:放开行业准入。根据《意见》,我省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取消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精简和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

  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进入负面清单外的行业和领域

  《意见》提出,坚持“非禁即入”、“非禁即许”的原则,尽快制定省级有关行业负面清单,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进入负面清单外的行业和领域,建立向社会公开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生态、电信、医疗、文化、教育等领域,鼓励民营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和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

  关键词:激活

  今年上半年实现由“先证后照”变“先照后证”

  着眼于激活市场主体,《意见》提出,我省将按照国务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意见》为创业者带来了另外一个福音:2014年上半年实现由“先证后照”变“先照后证”,这意味着工商注册将朝着便利化的方向又迈出一大步。同时,除国家已有规定外,允许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实行筹建登记,方便市场主体先取得营业执照,再办理许可文件以及开展不涉及生产经营的筹备活动。

  省财政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逐年增加

  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将体现得更为充分:从2014年起省财政通过整合支持企业发展资金,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逐年增加,主要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各市、县(市、区)也要根据财力情况相应设立。

  突出重点,才能实现重点突破。对列入省“三个一百”领军企业的民营企业,我省将在项目用地安排、生产要素协调、产品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一企一策”式的对口帮扶。

  关键词:帮扶

  符合产业政策的民企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和城镇总体规划

  《意见》明确,把符合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用地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总体利用规划。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设立中小微企业产业园,集约利用土地和各种生产要素,为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创造条件。

  为破解资金瓶颈,《意见》明确,要把为当地民营经济发展贷款规模大、增长速度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市、县(市、区)各类财政资金主要存储、结算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两个不低于”的要求安排中小微企业信贷规模。

  年度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

  同时,我省将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财政支持。重点支持民营经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结构调整、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农业产业化、市场建设、促进进出口等专项资金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民营企业也将受到公平对待。《意见》明确,我省将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年度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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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挂职,民营经济,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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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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