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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户籍考生可在学籍地报名高考 高考七变化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11 16:3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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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七大变化,对考生的户籍报名、艺术类招生、加分优政策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考生考试中(资料图)

  河北省户籍考生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报名

  据悉,今年的高考报名将继续坚持户籍地为主和服务考生的原则,规定应届生可在学籍地报名,不再要求户籍地市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而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和高中三年学籍必须在国家划定的我省贫困地区内,且必须在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艺术类招生不统一组织专业联考

  对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河北省不统一组织专业联考,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考生颁发招生。

  2014年对口招生取消了烹饪类和采矿及安全工程类专业。拟报这两类专业的考生可按普通高考报名,既可参加相应专业的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试,又可参加普通高考。

  奥赛成绩不在属于高考加分范围内

  据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河北省高考优惠加分有新变化,取消了原有的一些全国竞赛成绩的加分项目,对某些全国比赛项目加分进行了调整。其中,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轻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河北省对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组织的省专项认定测试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和健美操。

  以下四类将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在高中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学生;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学生、省级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飞行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获得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

  少数民族计划单列放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民族类院校要求招收不低于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考生,目前院校将少数民族计划与整体计划混编且在一批录取,这样就不能按照精确的比例计算投档数,对于同一批次同一院校产生两个投档分数线会误导考生,因此,2014年的高考录取,将民族类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计划单列,放在本科提前批录取”,考试院负责人说。

  而对于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则放在院校相应批次之后录取。这样做可以避免考生失去被普通专业录取的机会,也可以让少数民族考生更得实惠。“目前河北省预科班的批次设置已经不适应考生需求。一般考生若不能被普通类专业录取,才考虑预科班,如果考生被预科班录取,必然失去被普通专业录取的机会,这就无形中拉高了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分数,造成省少数民族考生不能充分享受预科班这一政策带来的优惠,有悖于制定此政策的初衷”,考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

关键词:高考,户籍地,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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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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