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买房”其实是个伪命题
1名非京籍男子为在北京购房,经房屋中介牵线,与一名刚见面1小时的陌生女子签协议,2人结婚以获取购房资格,购房后再与其闪电离婚。女子可获3万元好处费。北京住建委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的政策确实没有说这种状况违法。(《新京报》1月14日) “闪婚”这事儿,既然见得多了,其实没必要大惊小怪。不仅如此,既然过往的分房时代,为了多分一套房,都可以上演“假离婚”的大戏,如今商品房时代,为了混个买房资格而“假结婚”,也不过是“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罢了。平心而论,为了购房资格而不得不祭出“闪婚闪离”的招术,还真是难为人家了。 事实上,无论是挑“高富帅”,还是选“白富美”,婚姻的选择过程中,其实不乏客观现实的考量甚至利益权衡,但是,一旦婚姻带上了太过明显的功利性,或是直奔非婚姻的目的而去,仍然难免遭来质疑。既然纯洁与美好仍然是人们对于婚姻的普遍期待,不愿现实的尴尬糟践了美好纯洁的事物,这些质疑当然也不难理解。不过,假如因此便对“假结婚”买房无可容忍,不仅解读出当下购房资格限制的不妥,甚至非要想出“道高一丈”的所谓遏制之策,比之“假结婚”买房,恐怕是更大的越界。 不可否认,为了买房资格而“假结婚”,这样的做法是否合宜,当然可以讨论并商榷。当事人会否陷入“假戏真唱”的尴尬,买了房,却陷入婚姻纠纷之中,离婚的时候不得不吐出半套房来,也同样令人担忧。然而,虽然“闪婚”的目的,并不在婚姻本身,而是在于婚姻所带来的买房资格,但是,为了买房而结婚,既然当事人完成了所有的合法手续,并未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结婚之“假”当然无从谈起。即便当事人目的不纯,但婚姻却仍然受法律保护,因婚姻而获得的购房资格,也无可非议。从这个意义上说,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的结婚却被称作“假结婚”,倒是有污蔑之嫌。 至于说上述婚姻是为了钻限购政策的空子,这固然是事实。但无论是指责当事人,还是归咎于限购政策本身的不合理,导致了购房权利受限,不得不选择另类的方式获取资格,其实也都有失偏颇。对于前者,正所谓“法无禁止不为过”,既然当事人的购房资格,完全符合相应的规则与程序,由此获得的购房资格,当然无可非议。而限购政策同样有它的难处与苦衷,当下的楼市调控政策,尽管仍然受到诸多的质疑,但是,相比任由房地产市场的泡沫迅速催大后破灭,限购即便有误伤购房需求的可能性,但作为最有效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假如取消限购,不仅房地产泡沫风险可能被无限放大,同样可能重创更多群体的购房需求。而政策存在空子,以及现实中存在钻空子的现象和行为,其实是任何政策都难以完全规避,假如仅仅因为限购政策有空子可钻,或者被钻了空子,便得出限购政策伤及购房资格和权利的结论,倒是有因噎废食之嫌。 基于上述视点,“假结婚买房”其实是个伪命题,顶多只是极端个例罢了。对此,当然不必过度解读,更无需过度阐释。 |
关键词:假结婚,闪婚,骗购,购房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