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河北频道>>廊坊>>廊坊

廊坊市从今年起将降低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http://www.hebei.com.cn 2013-01-20 15:03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长城网廊坊1月17日电(刘振山张莉王国祥)记者近日从廊坊市物价部门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廊坊市自今年1月1日起,降低人事和社会保障、质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据了解,此次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已生产药品登记费这3项费用。

  实行新的标准后,廊坊市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将由每月每份15元降为10元,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每月每份20元降为12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由每月每份5元降为3元。

  在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方面,廊坊市简化收费方式,将品质检验、动植物产品检疫、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等合并为一项,取消累计收费,货物检验检疫费由原来分别按货物总值的1.5‰、1.2‰降为0.8‰,同时,10万元以下小额贸易统一降为按每次30元收取,资源类商品将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定额收取。此外,已生产药品登记费也有下降,由每个品种50元降为30元。

  据悉,降低这些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后,将有利于刺激出口,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关键词:事业单位,收费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孙晓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