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镜男”10个月飞车行抢28起 白天专抢单身女
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间,藁城市城区内连续发生一名男子白天骑摩托车对单身女性实施抢夺的案件。据多名被害人反映,犯罪嫌疑人为单人骑一辆红色摩托车,戴帽子、墨镜。日前,藁城市警方依据线索,前往保定市,将畏罪潜逃的犯罪嫌疑马某擒获归案,而据马某交待,其驾驶摩托车在藁城城区至少实施抢夺作案28起。 摩托抢匪作案后屡次飞速逃离 自去年5月以来,藁城市城区连续发生针对单身女性的抢夺案件,在这些案件中,作案抢匪均骑摩托车,且在做案后加大油门,飞速逃离现场,躲避警方打击。犯罪嫌疑人大白天明目张胆地作案,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藁城市公安局成立了以刑侦大队长石明洲为组长的专案组,对此系列案件展开全面侦查。专案组对城区发生的系列抢夺案件进行了串并,调取案发时间的监控录像,认为该系列抢夺案件为同一名犯罪嫌疑人所为,嫌疑人骑一辆红色钻豹—125摩托车。 但由于监控截取的影像模糊,且犯罪嫌疑人骑摩托车作案流动性极强,抢夺案件发生过程短暂,民警数次接报案后追赶该嫌疑人未果。此后,民警又在藁城市内易发案地区连续蹲坑设伏,但都没有收获。 民警赴保定将“避风”嫌疑人擒获 2013年3月5日,犯罪嫌疑人在东城街地道桥再次作案,抢得被害人手机一部、某商场购物卡一张。据该商场服务人员反映,在案发后,一名三十七八岁的男子来到商场,其在查询到卡上余额为400元后,一次性买了四条香烟将卡消费完,经调取该商场监控,确认该男子与抢夺嫌疑人为同一人,并获取了该男子正面截图。专案组民警根据犯罪嫌疑人抢夺后向东逃窜的规律,民警拿着嫌疑人照片向东逐村摸排,当摸排到兴安镇仓德村时,据村民反映在本村租住的承德人马某与照片相像,但其3月底已离开,去向不明。民警经调查发现,马某,男,37岁,承德市滦平县人,17岁时因盗窃被判刑入狱7年,2005年又因抢夺被刑入狱5年。经工作,4月11日凌晨专案组民警石明洲、俞翔等人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在保定市满城县于家庄乡郭村一出租房内,将涉嫌抢夺、正在避“风头”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和涉嫌窝藏、包庇的犯罪嫌疑人冯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交代了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间,驾驶摩托车在藁城城区实施抢夺作案28起的犯罪事实。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尽量不走偏僻道路,行走中要时刻关注身边的环境,听到异常声音迅速向路边闪避,遇到侵害时不要慌张,看清对方特征、逃跑路线,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以保障自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记者郭晓峰 通讯员张会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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