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红十字会、市职防院 10万元救助尘肺病患者
记者昨天(4月16日)从市职业病防治院获悉,从现在起到年底,市红十字会将联合市职防院共同出资10万元,对我市辖区城乡户籍的尘肺病患者开展爱心救助。 本次救助活动的资金由市红十字会和市职防院各承担5万元,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为市职业病防治院,救助标准为治疗、康复费自费段的70%-90%。救助资金由市职业病防治院设立单独账户,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接受相关部门审计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城乡无力支付费用的尘肺病患者,可开具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两级贫困证明或持低保证件到市职业病防治院就诊。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及康复治疗的贫困尘肺病患者可拨打咨询电话89627960或登录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网站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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