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伪造判决书”后的县域生态
1996年前,广东省东源县社保基金总共借出600多万元,借款单位多数是与当地部门“沾亲带故”的企业等单位。相关会议纪要显示,借款企业纷纷亏损、破产或关停,东源县社保基金共有11笔308万元无法收回。东源县法院副院长刘伟华伪造判决书进行“依法核销”。(17日《京华时报》) 作为普通百姓的“救命钱”,安全性是社保基金管理不可或缺的前提,按照相关社保法规,它绝对不能被私自挪用。而东源县竟然将数百万社保基金借出,最终导致其过半无法收回,此为荒唐之一。为了弥补这样的基金漏洞,“上级领导”竟然亲自授意,让司法人员伪造判决书对“窟窿”资金“依法核销”,权力对司法过度干涉,司法工作者对基本职业底线完全失守,此为荒唐之二。 至此,关于东源县伪造判决书是“法官枉法”还是“团伙作案”,答案已一目了然。它不仅是少数法官的职业沉沦,也是一地之官员在面对“管理黑洞”时的“齐心协力”。在国家的明令禁止下,东源官员为何将社保基金借给与当地政府“沾亲带故”的企业,其中有着怎样的利益纠葛?而对司法机构上下其手,亲自授意伪造判决书的“上级领导”又是谁?对于这桩几乎跨越20年的疑案,希望媒体的报道能让真相最终大白于天下,但与此同时,笔者觉得更值得关注的是该案背后的县域生态。 无论是对社保基金的随意支配,还是伪造判决书行为的大行其道,它们所对应的,其实都不过是奉行某些“暗规则”的心照不宣。换而言之,经由东源县伪造判决书事件,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溃败的县域生态:一些基本行政准则与法规的执行界限已非常模糊,在可能利益的驱动下,当地一些官员并不惮于去违纪违法,为了消除“现实的麻烦”,上级领导的一个暗示,就可能催生出下级司法部门的“为所欲为”之举来。 东源式的荒唐为何会发生?它本质上指向的仍是司空见惯的病灶:对县级行政权力的监督虚置。虽然纸面约束一直都“强硬”地存在,但拘于种种现实缘由,县级行政权力总是容易陷入“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的怪圈。这是一切相关荒唐行为产生的根源——“基层软政权化”。“软政权”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冈纳·缪尔达尔提出的观点,即一些地方政府普遍缺乏对法规和政令的敬畏,并且常根据私利来决定执行或不执行法规和政令——以此对比,东源县正在呈现出“软政权化”的某种趋势。 要想杜绝类似的“东源县伪造判决书”事件,必须通过制度转身的方式,真正让曾被象征性监督的基层官员切实接受内外部监督,建立行政者自觉遵守的正常基层生态。-尔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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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判决书,伪造,东源县,法院副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