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河北频道>>渤海潮评

“功利性离婚”并非全是人心不古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18 16:29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有85.7%的人感觉身边有为了规避房产调控等政策而“功利性离婚”的现象。进一步分析发现,一线城市的受访者表示“功利性离婚”现象较多的比例最高,达到44.5%。二线城市、三线城市、县城的比例分别为43.4%、40.7%、36.0%。(4月16日《中国青年报》)

  把婚姻和房子捆绑起来,婚姻变得功利化甚至工具化,成为了近年来在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特有现象,有人甚至把这种“功利性离婚”称为“中国式离婚”。我们见过了太多因此弄假成真、人财两空甚至引发刑事案件的报道,教训不可谓不惨痛,可为什么许多人还是甘愿“冒险一试”呢?

  这或许要从那些假离婚者得到的真好处中寻求答案。以北京现在的政策为例,如果离婚以单身的身份买房,首付只需30%,剩下的通过公积金贷款,利率只有百分之4点多;不离婚就要按照二套房政策,首付60%剩下的走商业贷款,利率百分之7点多。以还款30年来算,两者相差近50万元。如果再加上购房带来的优质教育资源等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利益,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无疑具有巨大的诱惑力。

  市场经济中人人都是市场理性人,谋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本无可厚非。如果从道德层面评判,连小学生都会说假离婚不好,但在目前状况下,一些人做出这种选择,而且还能得到相当一部分人的认同和效仿,恰恰说明房产政策中有不靠谱的地方,而正是这些不靠谱的政策,突破了传统婚姻对人们的道德规范,不惜为了房子挑战婚姻的安全性。

  一项政策存在现实漏洞,甚至客观上对社会上的某些不当行为起到了“奖赏”或“鼓励”的作用,那么这个政策就注定不是一个能起到制定初衷效果的好政策。我们不能简单地用人心不古这样的道德和诚信标准去评价“功利性离婚”,因为这并不能说明这些人的素质比其他人低劣。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这样做是对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扭曲表达,提示着我们,制定公共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而不是让人们利用“功利性离婚”来应对政策。

  政府是社会公序良俗的维护者。我们不能苛求政府出台的政策都尽善尽美,但如果事前作过充分调研,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及时修正,又辅之以相应的监管处罚措施,让“功利性离婚”无机可乘、无利可图,甚至得不偿失,想来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把婚姻当儿戏。

  一个道德良好的社会,必是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反之亦然。法律制度是桶,人的道德是水,“水桶理论”同样适用于法规和道德,一旦某一块木板短缺,里面的水就会从这里漏掉。这是人的本能使然,而弥补它的方法,惟有提高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的“高度”这一条路——这或许是一系列为获取利益而“功利性离婚”带来我们更为深层次的思考。

关键词:功利性离婚,房产调控,房子,婚姻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