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告别“以药补医” 收入不降反增三成多
去年4月1日唐县县医院启动医改工作,作为保定市唯一的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该医院一年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2%,其中药品收入占比28.4%,同比下降5.1个百分点。在社会满意度提高的同时,医院职工的积极性也有了较大提高。 以破除“以药补医”为突破口,将医院的收入来源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自去年4月1日零时起,唐县县医院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6月1日零时起,对医疗服务实行“四调两降”,即提高手术费、护理费、住院诊查费、治疗费;降低核磁、CT检查费。对因药品零差率销售造成的“损失”,按照5∶4∶1的比例进行补偿,即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解决50%,政府补偿40%,医院自己消化10%。对医院大型设备购置、房屋维修、人才培养、重点科室建设等,县财政每年拨付50万元予以支持。 突出法人治理,落实医院用人、分配自主权。医院根据床位、功能和工作量合理确定岗位数量,实行定岗不定人的管理机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制度;根据医疗服务数量、质量、病人满意度、科研学术、整体环境等进行综合质量考核,每月将绩效工资控制在总收入的20%左右,并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改革了过去干好干坏一个样、质量好坏一个样的平均分配机制。 建立对乱用药、乱检查行为的惩罚机制,努力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为了遏制乱用药,医院每月对医生所开药品的金额和用量进行排序公示,连续3次排名在第一位的药品,对经销商和医生进行诫勉谈话或停用药品;每月组织专家抽取门诊处方100张进行专项评价,并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发现问题严格惩罚;对于参合农民患者目录内用药达不到90%的,每差一个百分点扣责任医生50元。为了遏制乱检查,只要有病人举报检查不合理,经核实后相关费用由责任医生承担。 |
关键词:以药补医,唐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