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今年升为每斤1.12元
今天(24日),省物价局下发了国家发改委《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根据《预案》,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2元,每市斤比去年提高一角。我省为执行预案的小麦主产区,另外还包括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5省。 据了解,小麦主产区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企业为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的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 本次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至9月30日。《预案》要求,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要按照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入库工作,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及时结算农民交售小麦的价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也不得将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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