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师三次开处方不当将被限制使用处方权
记者昨日(6月2日)获悉,本月起到年底,省卫生厅将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是检查重点。 省卫生厅要求,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35种。医院采购抗菌药物时,具有相似或相同药理学特征的不得重复采购;医师开抗菌药物处方三次不当将被限制处方权。 医院采购同一通用名称口服药不能超两种 各医疗机构将对2012年度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 据悉,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儿童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 省卫生厅要求,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要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师三次开处方不当将被限制处方权 省卫生厅要求,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不过,不是所有医师都有权开抗菌药物,医师不同级别的处方权限和药师调剂资格都要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授予。因此,二级以上医院要按年度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同时,要每个月组织感染、药学、微生物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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