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范围扩大 提供480个名额
记者昨日(6月7日)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2013年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今年我省农村贫困地区由原来的22个扩大到46个,其中石家庄市包括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报名条件为,具有我省农村贫困地区户籍、农村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且已参加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户籍和高中三年学籍均在河北省划定的农村贫困地区,但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县的应届毕业生;社会考生户籍和学籍都在农村贫困地区,普通高考报名不在农村贫困地区的考生也可报考。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牵头负责。学籍地和报名地未在户籍地的社会考生须提供本人高中三年学籍证明和高考报名信息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审查手续。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有关招生考试机构要将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信息在有关中学和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集中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考生号、所在中学),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从汇总上报之日开始,保留至当年8月底。此外,省教育考试院也将在网站上公示全省具有专项生报考资格的考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今年我省共提供了480个面向贫困地区的招生计划,专业主要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涉农等急需专业。(记者郭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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