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下海”叫权力自肥
安徽鼓励公职人员“下海”,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可保留3年人事关系,在这期间要求返回单位的,将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下海”者将获得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另按本人实际工龄计算,每1年加发1月基本工资的补偿金。(7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读此消息,再一次领教了什么叫“体制内”,也明白了为什么会有千军万马要挤“体制内”这条独木桥——媒体曾披露一些年轻人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的想法: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做得好就做下去,做不好退出来经商,可以获得更多预期机会。从安徽的新闻中,我们看到了“预期机会”的活标本。与其说这是“创业”,不如说更像戏迷当“票友”,唱好了名利双收,唱砸也不愁没饭吃,真正是左右逢源。可惜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样的好事只是梦想,因为“票友”只有公职人员才有资格做。 然而仍有三个疑问挥之不去。一是打破“铁饭碗”的口号喊了多少年了,怎么喊来喊去,到了今天竟又喊出了一个端着“铁饭碗”创业,“铁饭碗”眼见着越来越铁,这是进步呢还是倒退?问题还在于,公职人员是纳税人供养的,公职人员在岗位上为纳税人办事,纳税人为其工资福利待遇买单乃是理所应该,然而当他们“下海”去当老板了,公众怎么还要为他们付工资呢?说这种事儿匪夷所思,绝非夸张。 困惑之二是,市场应当公平竞争,而端着“铁饭碗”创业的和“泥饭碗”还得创了才有的人,踩的是同一根起跑线吗?前者“下海”前己留好了“上岸”的退路,倘若“下”得成功,可谓风光无限,万一有个好歹,那就权当“潇洒走一回”;而后者虽然末必要“不成功便成仁”,却也是前程风险莫测,后顾之忧多多。起点已是不公,结果会是公平的吗? 困惑之三是,兼着公职人员的身份去当老板,岂不又是一个“红顶商人”?若硬要说有什么不同,那也不过是变相而已。“红顶商人”集公私权力于一身,有着神通广大的权力影响这个非市场因素能敌的“无形资产”,是市场经济中无法无天的“混世魔王”,早已被喊停出局。怎么现在换了一件“端着‘铁饭碗’创业”的外衣,搞了一点“变相”,就又粉墨登场了呢? 如此鼓励公职人员“下海”,仅仅从顾及公众有关公平、公正的感受,顾及民意呼声的层面考量,也是一个馊主意。听听坊间弹多赞少的声音,不能不为这种罔顾公众利益的权力自肥感到汗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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