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承担“强拆不便立案”的后果
唐伟(四川营山) 5月28日,山东临沭县崔社梅夫妇的生活在一个晚上发生了巨大转变:夫妻赤身裸体被绑架,家里房子被夷为平地,全部家产和价值50多万元的财物也被埋在废墟之下。开发商绑架、违规强拆已涉嫌犯罪。但是临沭县公安局却表示:因为是与拆迁有关的,不便立案,并说这是普遍现象。(7月23日中国网) 还记得在厦门公交车上纵火的陈水总吗,还记得在北京国际机场引爆炸弹的冀中星吗?他们都不是天生具有暴力基因,他们只是可怜的底层弱者,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伤害,各种维权路径都走不通的情况下,便采取了暴力方式。冀中星们的艰难与不易,痛苦的煎熬,岂是外人所能知晓?在他们穷尽一切办法,碰得头破血流,受够了社会冷漠与权力傲慢之后,心中的最后一丝希望已然破灭,并因对前途绝望而转化成为对社会的愤怒。 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会采取极端的暴力方式。如果一个人为了维权,不得不采取手举炸药的方式,那么这必将是整个社会的灾难。是谁制造了“暴民”冀中星们,“不便立案”已成最大的推手。房子被扒了,人被绑了,应当也必须给予他们保护的公共机构,却将之拒之门外,使他们成为了这个社会的“遗弃者”。 下一步,崔社梅夫妇的出路在哪里?无休无止的上访,还是用暴力找回公正?我们不得而知。若连公安部门都不能提供最基本的保护,其他出路也注定是一条死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利益诉求如何“合理的表达”? 原本的矛盾化解者成为矛盾的激发者,并因之制造出冀中星式的维权,让那些藏匿于心的愤怒和绝望变成了炸药与鲜血。可在此时,谁又会去追究当初不作为者的责任?是的,不管有着什么样的理由,都要反对并谴责“血案维权”,但请你保护他们免受伤害的权利,让他们拥有一个正常人基本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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