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 石家庄市8个县市新农合报销门槛涨五百元
8月1日起,石家庄市8个县(市)调整2013年度新农合补偿方案。其中,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由1500元调为2000元。 此外,7县(市)参合农民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调整为40%。 昨日(8月1日)起,石家庄市正定、栾城、行唐、灵寿、平山、藁城、新乐、鹿泉等8个县(市)调整2013年度新农合补偿方案。调整后实施至今年年底。 其中,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比例报销,起付线以下由参合农民支付)由原来的1500元调整为2000元。 同时,除新乐外的7县(市)参合农民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调整为40%,新乐调整为30%。 此外,正定、行唐、平山、藁城、新乐、鹿泉均下调市级(二级)、市级(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降幅在5~10个百分点之间。 记者另悉,晋州、赞皇也将于近期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记者郭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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