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器械”高价高回扣为何还热销
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纵向垄断案作出终审宣判,强生公司被判赔偿经销商53万元。据悉,一台韩国产三维多功能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卖给医院价格是160多万元,而给院长的“好处费”达30万元。 从强生案来看,“洋器械”通过限制低价来抬高产品价格,生产商把高利润收入囊中。值得注意的是,“洋器械”销售价格很高,却仍然热销,然而为高价“洋器械”、高回扣埋单的,则是中国患者。 在笔者看来,对“洋器械”高价格、高回扣,应从两个方面反思。其一,针对医疗领域的反商业贿赂不到位。遏制“洋器械”高价格高回扣离不开深度反腐。既要完善相关立法,又要坚决执法。美国有《反海外腐败法案》,而我国则缺少这样的专门法律。尽管早就呼吁制定《反商业贿赂法》,却不见动静。 其二,或许与新一轮医疗改革设计不合理有关。如果新医改方案对公立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进行相应约束,恐怕医院也不敢有意去购买高价格的“洋器械”。如果有可能,对医院的检查、化验等医疗器械使用方面的价格进行指导或限价,相信也会制约医院采购高价“洋器械”。值得注意的是,新医改对医院医疗器械方面的改革似乎没有涉及,这个短板希望早日补上。-冯海宁 |
关键词:强生,垄断案,终审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