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乡政府顶风违建办公楼 违规项目违规转让
已经转租给私人公司的办公大楼。 近日,记者接到爆料,称在国家三令五申不准新建办公大楼的情况下,河北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宋庄子乡却在违规建设新办公大楼。 记者调查发现,该办公大楼开工建设至今,尚未通过任何审批,也没有相关的立项文件。此外,大楼所在位置的土地系集体所有的耕地。 宋庄子乡党委书记李国玉表示,乡里想换办公楼已经接近10年,这次违规建新大楼是因为以前的办公楼条件实在太差,属于危楼,而且国家也禁止翻新办公楼,“但凡有一点办法我们就不会违规。” 实际上,此前国务院只是再度叫停新建办公楼,并未禁止维修,而整个宋庄子乡新办公楼的建设,从征地、资金安排到最后的停建、转让,每一步都存在违规之处。 没审批就占耕地 宋庄子乡位于孟村回族自治县西部,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1996年由高河乡与宋庄子乡合并而成,下辖宋庄子村、许村、小高河村等16个行政村。 现在的乡政府办公楼位于宋庄子乡宋庄子村,往南走大约1.5公里,就是正在建设中的“乡政府”工地。工地位于许村的耕地上,周围是成片的玉米地。立秋刚过,地里玉米长势喜人。 工地主体是一栋四层高的办公楼。大楼刚刚封顶,楼正门处的柱子已经刷上了白漆,但大楼的主体外部装修还没有进行。大楼的右侧还有配套建筑在建,刚刚起了一层的砖墙,工地的其他地方则零散堆放着施工用的红砖、沙石。 与一般工程项目不同的是,整个工地看不到任何关于项目施工内容的指示牌或者公告。 由于此前几天阴雨,现场并未开工。看门的农民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项目属于乡政府,主体大楼是乡政府的办公楼,配套建筑可能是派出所的办公楼,项目大约占地20亩。 据了解,建设办公楼的土地原本是当地许村村民的耕地,为了建设办公楼,许村村委会出面与6户村民签订了征地协议,土地征收价格为每亩4.5万元。 于中侦兄弟三家一共被征收了约10亩耕地。他的妻子告诉记者,他们家一开始不愿意“卖地”,因为觉得太便宜——“这是我们家的口粮地,而且家里还有地在高速公路要经过的地方,到时候因修高速公路得到的补偿比这多怎么办?” 经协商,许村村委会在合同上写明,“如‘京济’高速征地价格高于乡政府征地价格,差额部分由乡政府补齐,如低于乡政府征地价格,按照本协议执行”。 许村征地的原因也在合同上有明确的标注——“为树立良好对外形象,依托地理优势扩大招商引资,更好地服务群众,按上级规划要求,甲方需征用乙方位于“李吉”公路以东的土地建宋庄子乡政府办公楼及附属设施。” 2007年,国务院曾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严控办公楼建设通知》”)规定,“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 宋庄子乡党委书记李国玉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一块土地是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可以征用。 记者在当地国土部门看到了《沧州市宋庄子乡2010~2020年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规划图》,上面显示该块土地性质为“新增建设用地”。但当地工作人员表示,这只是大的规划前提,有了这个前提才可以向上级部门报批项目建设,批准之后才会涉及下一步的工程规划、土地转让等事宜。 此外,新增建设用地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建办公大楼,土地的具体用途也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政策。而宋庄子乡党委书记李国玉也承认,办公大楼的建设当初并未立项,也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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