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清理检查“小金库” 发现问题追究责任
将继续开展清理检查2012年以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工作,着力解决近年来治理“小金库”不彻底和新设立的“小金库” 近日,我省印发《河北省清理检查“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将继续开展清理检查2012年以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工作,着力解决近年来治理“小金库”不彻底和新设立的“小金库”,重点检查具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群众较为关注的公共事业单位、易发多发“小金库”问题的单位。 根据方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省将利用一个月时间进行重点检查,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小金库”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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