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到西藏新疆服兵役 每人每年奖励两万元
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赴西藏新疆艰苦地区服役士兵及其家属特别优待的通知》指出,自2013年起,到西藏、新疆服役义务兵,在享受现有各项优待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年20000元的经济奖励。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以后入伍义务兵开始实行,之前入伍的进藏、进疆兵按原政策执行。 据介绍,这笔奖励将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同时发放,所需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对市管县(市)、区,市财政按30%给予补助,对省财政直管县实行以奖代补,市财政按30%给予奖励。但未完成服义务兵期限或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享受以上优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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