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私设电子屏被拆除 设置电子屏等要办好手续
8月26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拆除了某单位私设的一处LED电子屏,该电子屏没有办理户外广告行政许可手续,目前,已对其进行了依法拆除。 据了解,8月7日,市城管执法人员在正常巡视时发现,在中山东路东大街交口省博物馆广场东北角,某单位私设了一处LED电子屏。执法人员经查证,该电子屏没有办理户外广告行政许可手续,属于违章私设。市城管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章行为接受处理。8月26日,该单位按照要求,对违章私设的电子屏进行了自行拆除。 据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有关人员介绍,《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城市中的电子屏幕、户外广告等,应当按城市管理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征得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进行设置。各商家、市民在设置广告牌、电子屏等设施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好审批手续,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记者 杨佳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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