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多个新建小区遭居民吐槽:失窃成家常便饭
回应 物业诉苦“工作不好做” 面对业主的诸多投诉,物业公司也无奈地表示“工作不好做”。据了解,一套完整的监控系统需要的设备包括监控主机、显示器、视频分配器、UPS电源摄像枪以及云台、相关线材和其他相关配件,资金投入较大,所以一些小的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往往采用较为低廉的设备以节省开支,甚至有的小区至今未配套监控设备。而有些楼盘本身还不具备交房资格就已入住,接管小区的物业公司只能收拾“烂尾”。此外,由于监控设备长期暴露于空气中,日晒雨淋,寿命很短。“三天两头就得出钱养护,实在有点困难。”一家小区物业公司的李姓工作人员诉苦说。《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就物业服务内容有明确规定。涉及小区安全的第三十四条说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巡查管理,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违反规划私搭乱建,违规装饰、装修,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及绿地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但是物业毕竟没有执法权,只能协商,不好干涉。” 而就设立门禁一事,不少小区保安都表示极为“头疼”。“现在小区里车位都很紧张,有些本小区的业主没有买车位,但时常会借用别家车位来停车,物业也不好硬拦着不让人家进。”而外来车辆理应停在门外或登记,但实际情况是某些小区物业图省事或是规范不明细,使得车辆稀里糊涂地就进了小区。在这一过程中,难免混入不法分子,但物业对此很难掌控。“当然坦白地说,员工素养也参差不齐。”由于物业公司门槛较低,人员工作能力与素养也不一。一些业主反映的某些保安未尽己责或牟取个人私利的情况时有发生,但管理起来很有难度,“有时不得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建议 业主可向建设部门投诉 居住环境是否安全是居民最为关注的事情之一,诸多因素为小区埋下安全隐患,让许多业主忧心不已。就监控设备未采用这一典型为例,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的李建朋律师认为,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中就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做出强制规定,小区出入口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如未采用监控摄像设备,业主可就此向建设部门投诉,或起诉开发商以维权。 就部分小区监控摄像设备问题,国家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强制文件,《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对安装监控的位置、监控区域有详细的规定,但并不具强制力。 石家庄市一家规模较大的物业公司也就小区安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首先物业公司应该按照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相关约定内容开展物业服务工作,业主有权依此维权。其次,如果开发建设单位未设计安装监控设备,可由全体业主集资安装相关安防设施设备以保障自身安全。同时,业主自己也应加强自身财产防范意识,在出门时及时锁闭门窗,也可与所辖派出所进行联合行动,引起警方对此类小区的重视,减少案件的发生。此外,邻里之间多多增加沟通交流,对在本单元出入的陌生人多加警惕。 你的小区安全吗?你的小区安全吗?你眼中的安全小区是什么样的?你对加强小区安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各位读者一起来聊聊小区安全问题,您可以拨打本报热线67562991参与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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