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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大气污染·他山之石:有污必查监管从严[图]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25 09:1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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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手段强化监管力度

  曾考察过多个国家环境管理工作的沈洪艳说:“在监管手段上,一要不断借鉴创新,二要谋求长效机制的建立,杜绝‘一阵风’。”

  2003年,东京推出一项新法规,要求汽车加装过滤器,并禁止柴油发动机汽车驶入东京。新法规实施的第一天,交警在东京内外的主要路口开始了全面检查,让每个司机发动引擎,然后用白毛巾堵在尾气排放口,如果发现白毛巾变黑,这辆车就不许进入东京。这样的举动并不是持续了一天两天,多年来,该项检查已经成为一种制度长期坚持下来。

  德国曾摸索开展的“无碳黑行动”已被欧洲许多国家效仿。德国根据什么样的发动机就贴什么样标签的原则,对达到欧Ⅱ、欧Ⅲ、欧Ⅳ标准的机动车分别发给红、黄、绿3种环境标志。这项行动要求各个城市尽量设置一个低排放区。目前德国已有54个城市设置了低排放区。不同城市的要求也不一样,一些城市黄、绿牌汽车可以进,有些城市则非常严格,只有绿牌汽车可以进,柏林就是其中之一。这一做法后被各国引进和推行。

  在环境监测方面,德国也非常严格。目前,德国有16个空气质量监测网。监测点主要分布在交通运输繁忙地带、居民区、偏远的农村等三个地区。而环境敏感地带是重点监测的地方,例如,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把莱茵河和鲁尔区作为监测重点。

  “这一点值得我国借鉴。”沈洪艳说,“我国的大气污染监测工作落后于国外,主要表现之一是在基础数据的采集上,如有些城市的监测点选在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树底下、公园里,而易于污染的区域布点较少,此外,地表水、生物多样性监测等也远跟不上国际脚步。”

  环保警察是环保督察领域一支重要力量。在俄、德、法等国家的环保执法领域,环保警察已有很多年。国外环保警察的管理权限很大,有着不同于行政执法的强制性国家权力,能够避开行政部门的权力限制,保证执法顺利进行。近年来,同样是着眼环境问题,俄罗斯还在不断扩充环保警察的队伍。“近日,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环境安全保卫总队,这是借鉴国际经验的一个很好尝试。”专家普遍认为,多年来,我国环境执法由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属于行政执法,往往只有监督、检查的权力,缺乏强制力,导致环境执法常难达到理想的效果。

  对此,沈洪艳认为,“多年来,基层环保部门的工作不好做,他们要伺候好两个‘婆婆’———自己的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他们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做决定,权限小,有些事情无能为力。而我省环境警察的出现将会缓解基层环保部门的工作压力。”

关键词:大气污染,监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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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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