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河北每年安排4000万治理空心村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等四部门发出《关于利用土地资金政策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提出从2013年起3年内,省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中的空心村治理。今年省级安排专项资金1.77亿元,组织专业队伍完成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及省基层建设年活动部分帮扶村规划设计专用图的测制工作,优先支持环首都各县(市)和扶贫攻坚重点县(市)加大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意见》,我省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不低于20%专门用于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提升和环境建设等支出,并由市、县进行落实;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要从省、设区市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不低于10%的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农村建设。 《意见》还提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其它村庄建设用地,按照村庄规划需要复垦为农用地的,可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全部用于腾出建设用地指标的村庄改造提升。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其它村庄建设用地按照村庄规划继续作为建设用地使用的,可由村集体通过有偿收回、内部有偿转让、重新调整分配等方式,整治后作为农民旧房改造、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村庄周围废弃的坑塘等未利用地,按照村庄规划整治为耕地的,可纳入“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占补平衡”指标收益全部用于复耕地块所在村庄的改造提升。充分利用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试点政策,试点市、县对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点村,涉及砖瓦窑等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的,给予重点支持。 |
关键词:空心村,环境污染,环境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