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打击恶意违法 石家庄市焚烧秸秆追刑责
河北省石家庄市日前下发了《2013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从9月下旬至11月10日,石家庄市开展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并对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进行全面清理。 为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石家庄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特别是玉米皮的综合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设必要的秸秆(玉米皮)储存、加工基地,以解决制约石家庄市秸秆禁烧工作的“瓶颈”。 公安部门对发生恶意焚烧秸秆现象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秸秆禁烧期间,各市(县)区督察组及乡村组三级网格责任人、监管人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坚决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中国环境报记者周迎久 |
关键词:焚烧秸秆,刑责,大气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