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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费减不减? 有关部门开始研究结果还需等待

http://www.hebei.com.cn 2013-10-30 08:4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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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高速

  “不高速”时暂停收费

  据了解,河南省出台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决定自2005年3月1日起,河南高速公路“不高速”时要暂停收费。《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高速公路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未履行管理、养护义务,致使车辆不能正常行驶的,省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修复,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省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收取车辆通行费……”

  对于“高速公路不高速”现象,全国各地已经有不少车主提起了诉讼。

  2008年,38名大庆市市民因哈大高速公路收费后没有提供相应标准的服务,将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告上了法庭。历时一年多后,被告低头认错,承认修路期间照常收费违背公平原则,愿意在新闻媒体上向哈大高速公路使用者公开道歉,并承诺再修路时调整收费标准。

  2010年7月底,西安的吴女士也针对“高速公路不高速”,一纸诉状将陕西省交通厅告上了法庭,要求该厅返还车辆通行费50元,案件已被西安市雁塔区法院立案受理。

  此外,广东“高速大修降价”差点成功。

  2008年至2009年期间,广东省内广佛高速、广三高速、佛开高速、深汕西高速和北环高速等几条高速公路进行扩建或者大修,造成的堵车问题严重。当时,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向物价部门提出,高速公路大修期间如影响车辆通行,理应降价通行才能保证公平。

  2008年12月,广东省物价局明确提出,将出台对大修改造期间高速公路路段的临时降价措施。广东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还曾建议,维修路段和时间达到一定长度的(如10公里,10天以上)、影响道路通行达到一定范围的(如封路达半幅)、通行速度降低到一定标准(如40公里以下)时启动临时降价措施,未符合这一条件的可以不降价。

  2010年1月,广东省物价局草拟了一份《广东省高速公路大修临时降价暂行规定(修改稿)》,但由于引发巨大争议,目前仍未见正式文件出台。

(文/图记者孟醒石)

 

关键词:高速费,京港澳高速,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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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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