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将首次出售保障房 可一次性付款也可分期
相关链接 申请购买程序 如何申请购买保障房?《细则》规定程序如下: 申请:符合购买保障性住房条件的保障家庭,由保障申请人(以下简称购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住房租赁诚信证明》(由保障性住房管理公司开具)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申请审批表》。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购房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家庭,汇总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复审: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向审核通过的家庭发放《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准购证》; 购买:购房人或代理人,凭《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准购证》办理相关手续。 保障房并轨准入门槛大降 石市住房保障部门介绍,《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是从2003年石市实施住房保障制度以来,最大的一次政策调整。除了保障房可出售之外,此次调整的另一个重点是将保障房并轨。 据介绍,保障房并轨就是将现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统称为保障性住房。细则最大限度体现了“以人为本”,享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对于因经济状况、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因素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来住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其他类型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保障类型转化,只涉及补贴标准的变化,所租住保障房不变,免除了保障家庭腾退重新申请的麻烦。 总体来看,此次并轨细则给现行保障政策申请、补贴方式等方面都带来了深刻变化。 门槛降低: 取消外来务工人员社保缴纳年限限制 在保障房的申请方面,最大亮点是,城镇居民申请住房保障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取消户籍年限限制,单身申请人须年满法定结婚年龄;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受收入、户籍限制,取消外来务工人员社保缴纳年限限制条件。 目前住房保障已实行常态化受理。凡是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均可向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部门提出住房保障申请。住房保障实行常态化受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困难程度、申请类型及相关需求提供相应住房保障。 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申请程序及所需资料仍执行《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办法(试行)》(石政发【2010】29号)文件规定。 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可由单位统一向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申报,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申报。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资料: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其在申请地工作的材料(外来务工人员须满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包括: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同时提供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所在地居委会或市场出具的经营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等。 户型多样: 增加两居以上户型比例 而在保障房的建设方面,为了满足三代同堂、双子女结构等家庭的需要和购买的意向,将保障房的套型建筑面积设置为以60平方米以下为主,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60至90平方米的套型住房控制在总量的三分之一以内,并增加两居或小三居户型比例。 保障性住房来源有多种:可以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由政府租赁社会闲置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企事业单位建设的符合相关标准的职工公寓、人才公寓及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等基层工作人员周转用房等房源统一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 根据规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按照计划建设总套数统一建设。 现有保障房分配及运营经验显示,目前部分保障房户型设计不能满足被保障户的需求。例如一些一室的户型,无法满足三代同堂的住房需求。 租金变化: 租补分离梯度补助 而在保障房租金补助方面,因为保障性住房配租实行统一受理申请。保障对象资格确定后,根据不同保障群体情况,实行分类轮候分配。轮候顺序按照先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再对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配租。保障对象根据自身对区位、租金承受能力、生活环境等条件的要求,自愿申请,统一配租。 《细则》提出保障房实行“租金梯度补助”,即对实物配租的租赁型保障房实行“租补分离”,统一按公布的市场租金标准收取房租,政府根据保障对象不同,分类型梯度进行补贴,实现不同类型保障家庭的租金差别。 石市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依据石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障性住房的地理位置、使用功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状况、租住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市场租金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相关链接 补贴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
关键词:保障,出售,住房,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