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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多月,淘汰黄标车10万余辆

http://www.hebei.com.cn 2013-11-21 06:3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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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记者从省交管局全省交通情况通报会上获悉,根据省政府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我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正有序进行。按计划,今年年底前我省淘汰57.8万辆黄标车。11月1日至18日,全省已完成105977辆淘汰任务,约占到2015年完成102万辆黄标车目标的十分之一。到2014年6月底,全省所有县市城区和高速道路禁行黄标车。

  据省交管局负责人介绍,10月3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提出到2015年淘汰102.6万辆黄标车并明确了分年度目标和各市任务。今年11月1日至18日,不到一个月时间,全省已淘汰黄标车105977辆。

  公安交管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黄标车不同情况,坚持先易后难、先城后乡、先公后私、先大后小、堵疏结合的原则,分类进行治理淘汰。

  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治理淘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黄标车工作方案》,要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淘汰,引导带动广大私家车主加快淘汰步伐。

  省公安厅已经制定公布了黄标车限行规定(到2013年底,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黄标车通行〈黄标公交车全面禁行时间为2014年6月底〉;到2014年6月底,全省所有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禁止黄标车通行;到2014年底,所有建制镇城区禁止黄标车通行)和相关处罚标准(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每4小时处罚一次,每日处罚不超过2次)。

  省财政厅已制定出台全省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省工信厅组织我省11个设区市申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区域,拟于2015年前,在省内推广新能源汽车1.5万辆,积极推动汽车尾气减排。

  省交通厅正在制定治理淘汰黄标公交车工作方案。省商务厅已制定出台《河北省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明确禁止黄标车、即将报废机动车经销、买卖和经纪。

  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与外地转入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提高尾气检验标准和频次,限制黄标车业务办理和转入转出,最大限度地挤压黄标车运行空间。

  对连续3年未检车辆,河北省将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不予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对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报废。此外,对外地转入河北省的车辆,2013年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2014年未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严禁黄标车在省内进行转移登记。对营运黄标车,要严格控制核发营运证;对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一律停发营运证。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过户。

  ◎什么是黄标车
  顾名思义,黄标车就是黄色环保标识的机动车,之所以给部分机动车发放黄色环保标,是因汽油车的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一”标准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三”标准。以单车估算,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大致相当于25辆“国四”标准车的排放量。(记者 白云)

关键词:淘汰,工作,机动车,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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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赵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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