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指导意见:超员20%以上客运司机将被解聘
近日,省运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客货运驾驶人违法行为处理力度,对公安部门抄告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解除聘用。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运管机构要建立健全客货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对大中型营运客货车驾驶人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并建立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库,定期向社会公布。道路运输企业对途经高速公路的营运客车,必须按要求安装符合标准的座椅安全带。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并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 指导意见明确,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道路运输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发证机关依法撤销其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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