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通报违纪人员惩处:河北省处分干部2753人
今年11月,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者,要及时移交有关方面依法依纪严肃查处。通知下发后,各省陆续通报违纪人员惩处情况,其中河北最多,处分干部2753人。 河北:处分干部2753人 在整改落实中,河北坚持敞开大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四大班子的整改方案都将在新闻媒体公布,并举办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发布整改情况,让群众看清楚、给干部以压力。同时,还组织20个暗访小组深入各地明察暗访。典型引路,推出了一心为民、一心干事的好干部吕振华等典型,通报处理了公款吃喝、大办婚宴等违纪典型,处分干部2753人。 湖南:处理247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3人 强化正风肃纪督促改。湖南针对机关工作作风、清廉过节、公车私用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了2次暗访,现场调取2.3万多台车辆的通行信息,对存在公车私用的173台车辆进行调查处理,追究了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省纪委先后6次通报了38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各市州、县市区累计通报典型案例755起,全省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2314起,处理247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3人。 山东: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处理853人 山东省第一批活动单位共确定4899个边查边改事项,均列出整改时限,明确到人,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644项。截至10月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695起,处理853人;查处“庸懒散”问题投诉417件,498人受到责任追究。 黑龙江:处理82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91人 中央八项规定和黑龙江省委九项规定出台后,黑龙江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实行“一问三责”制度,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的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以问责促负责。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问题705个,处理82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91人。 四川:问责201个单位、407人 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调整221项行政审批事项、3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已经延伸到186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效能监察,已纠正问题1009个,问责201个单位、407人。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省工商局将原来20余种办事指南细化为50余种,帮助群众快速熟悉工商登记程序;省人口计生委建成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便民办证系统,在全省实行网上办证服务…… 北京:处理党员干部366人 狠抓立行立改,重点开展十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梳理出需要解决的具体事项196项,目前办结36项,已采取措施近期解决的73项,列入工作计划加快解决的87项;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等12项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党员干部366人,一系列动真格、出实招、立见效的做法,得到了群众认可。 甘肃:对22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8月以来,甘肃在全省范围内通报了24起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对当事人作出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免职等处理。对涉及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滥发奖金和实物、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的200余人次,进行了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严肃处理了参与投资办企业的223名公职人员,责令相关人员一律退出。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得到纠正。 重庆:给予147人党纪政纪处分或免职、诫勉等组织处理 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乱补课、乱收费、乱招生等现象,为刹住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今年以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配合市纪委共督办乱收费、乱招生、乱补课141件次,纠正和查处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等违规问题95个,清退捐资助学费4700多万元,对3名区教委主任和15所区县重点学校进行了办学收费行为警示约谈,给予147人党纪政纪处分或免职、诫勉等组织处理,中小学暑假补课现象得到遏制,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福建:处理12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人 立说立行,马上就改,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今年以来,福建全省性会议场次下降33%,文件简报减少19%,公务接待人数下降47%,因公出国(境)下降21%,“三公”经费支出下降近25%,领导活动报道减少60%。截至9月底,福建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问题67起,处理12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人。 青海:组织处理64人警示约谈118人 截至目前,已发现问题983个,组织处理64人,警示约谈118人。严肃查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免职、辞退、纪律处分等处理,并在省级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广西:向自己亮剑让群众获益处理违纪人员25人 广西还出台《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反对“四风”若干规定》、《领导干部违反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提出了“十个严格遵守”、“28个不准”的要求,“零容忍”正风肃纪。截至目前,全区已查处违规问题24个,处理违纪人员25人。 浙江:处理4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副厅级领导干部 今年前三季度,浙江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7.9%,其中公务接待支出下降26.6%;省属国企公务消费同比下降33.5%。目前,全省共清理超标办公用房116.7万平方米;对4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副厅级领导干部作出组织处理,其中,免职1人,3人调整为非领导职务。 |
关键词:违纪人员,处分,干部,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