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学生”比“弹劾老师”来得更粗暴
位于乌山西路的福州教育学院附中,上演了一场学生“弹劾”老师的戏码。13日上午,初二(11)班的英语课堂上,有学生当场拍桌而起,大喊不喜欢英语老师的上课方式,要求全班表决,更换英语老师,获得不少同学的举手赞同,老师当即离开。据了解,学校德育处将对带头“闹事”学生予以处分。(9月17日《海峡都市报》) 教师节刚过去还没几天,各种热闹的“尊师”活动尚未余温散尽,这样一出“弹劾”老师戏码的上演,的确来得有点不合时宜。尽管学生“弹劾”老师,并非完全出师无名。无论是“老师太凶,上课语速过快”,抑或“脾气不好,用书本打学生”,来自学生的抱怨,一定程度上,也的确暴露出老师的一些问题,更是引发学生不满和反感的重要因素。不过,学生因此便“拍桌而起”,乃至以“全班表决”的方式要求更换老师,恐怕仍有不妥之处。 无论如何,对于学生而言,对老师理应有起码的尊重,即便对老师确有不满,也应采用更恰当的方式提出意见。相形之下,在课堂上“拍桌而起,罢免老师”,其实并不能因为披上了一件貌似民主的“全民表决”外衣,便理直气壮。 某种程度上,对于老师的评价,学生无疑当有发言权,但老师和学生之间,毕竟不是厂家与消费者,服务与被服务这样的商业性关系。授课的老师固然需要考虑学生的需求以及接受能力,恰当的安排教学方式,调整教学方法,但却并不意味着学生可以像对待商家那样,不满意便用脚投票。否则的话,按照学生的本性,恐怕打心底愿意上学的都未必多,真要搞这样的民主投票,不仅多半老师难免“下岗”,“严师”更是必定垫底,学校若是被学生投票,恐怕同样凶多吉少。“全班票决罢免老师”这一民主形式的背后,恰恰隐藏着这一悖论。 不过,对于老师的评价,固然不能全由学生的表决说了算,但老师同样不代表绝对的权威。真正意义上的教育,也绝非单向度的传授。相比知识的传递,培养学生敢于质疑甚至挑战权威的精神,甚至要来得更加重要。既然如此,学生对于老师的看法,或许难免有偏颇之处,但学校却理应为学生挑战老师权威提供条件,面对学生的质疑,老师与校方不仅需要理解宽容,也更需反思才是。尽管学生“拍桌而起”“大喊不喜欢”的做法欠妥,甚至扰乱了课堂秩序,但学生的质疑是否属实,老师的上课方式与教学态度又是否存在缺陷以及需要改进之处,无疑更需校方反躬自省,并积极主动的回应。 然而,多少令人遗憾的却是,面对学生“弹劾”老师这一戏码,校方非但没有体现出应有的宽容,反而将处分相关学生。如果说学生“弹劾”老师,好歹还用了“全班表决”这一民主形式的话,那么,校方不去直面并疏导学生的不满,便简单的对质疑和挑战者“处分”了事,恐怕要比学生的“拍桌而起,弹劾老师”来得更加粗暴和武断。 当“处分学生”甚至连“弹劾老师”的形式民主都付之阙如,这样的校方示范,究竟会起到怎样的表率,倒是更令人担忧。(吴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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