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从者不后悔 治理乱象方有望
11月14日,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因超载被当地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当事女车主刘温丽因付不起罚款喝剧毒农药自杀,所幸经抢救性命无虞。时隔半个多月后,刘温丽却为自己当天的行为后悔不已——人得罪了一大片,她不知道,她的大货车以后要怎么跑下去。(4日《华商报》) 时间能忘却冲动、平息愤怒,时间也能酝酿悔意、积聚恐惧。不堪罚款之重,愤而服毒相抗的刘温丽,早已不复当日的冲天怒气。平静的休整生活里,她盘算起今后的生计,担忧着或将遭遇的“报复”……她的身上,全不见一位“誓死维权”者当有的坚定与勇毅,反倒是一副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的弱者姿态。凡此种种,是自我保护的策略抑或当真是发自内心的后怕? 坦诚来说,刘温丽的焦虑,当然不无道理。强势的“体制”面前,纵有零星的逆袭者,也不会有永远的“女超人”。须知,“女车主喝农药”一事,一度让当地运政、路政相当被动而难堪,其后又是严查又是停职——职能部门“损失”不可谓不惨重。既然来日方长,抬头不见低头见,谁又能保证,有关方面不会挟私报复?“民莫与官斗”,得罪一片人的刘温丽,的确有理由后悔。 但另一个疑问是,整个道路执法系统,当真就这般狭隘吗?一方面,非人格化的执法体制,本就不若个体那般心思复杂,未必真会有“有仇必报”的意识和行动力;再者说,执法体制内的具体执行者,又怎忍心、怎能够,故意刁难一位悲情妇人呢?所以,基于理想化的逻辑,刘温丽动辄担忧“被为难”,似乎又显得有些杞人忧天了。 事实上,刘温丽的焦虑,更多还是缘于那些根深蒂固的“民间智慧”,是长久以来“官强民弱”格局所衍生的一种固化思维。在更文明、更现代的认知范围内,宣泄私怒、打击“异己”的做派,早已被归为败德非法且必须追责的滥权行径。 刘温丽的纠结其实在于,她一不小心挑战了不公平的“旧传统”,却因为不知道如何适应新秩序,而变得焦躁不安、畏首畏尾。她并不懂得该怎样捍卫权益,故而只能透过媒体发出些“悔不该”的声音,似是有感而发又像是示弱告饶……一位反抗不公的人,在有所改变之后,不仅未有一丝底气,反而加倍忐忑不安。这,当真是极讽刺的一幕。 无论是治理公路“三乱”,还是扭转其他的疑难沉疴,除了主管机构要持续发力外,如何切实保障民众“反抗不公”的权利,也是至关重要的。让刘温丽消除恐惧,乃是兑现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承诺:敢于对不公现状说“不”的人,理应获得保护而非报复。 -蒋璟璟 |
关键词:罚款,车主,农药,自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