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参加居民医保15日截止 不缴费无法享受待遇
还没有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或没有缴费的居民,可要抓紧时间啦! 本月15日,石家庄市市内六区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将截止,居民医保的缴费工作也将截至2014年1月15日。 不缴费将无法享受待遇 昨日(12月5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获悉,201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将于本月15日结束。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若想办理参保手续,申领人(或其监护人)可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页(如是特殊人群,还需同时携带退休证、失业证、残疾证、低保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居委会(社区)办理。“经常有居民向我们反映,自己当初忘记缴费,现在生病住院才发现无法报销,询问是否可以补缴。”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医保需每年缴纳费用,不缴费将无法享受待遇。 他还提醒,2014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将于2014年1月15日截止,还没有缴费的市民一定要抓紧时间。 连续缴费可提高报销额度 据介绍,居民医保缴费不仅会影响来年是否能享受待遇,还会影响住院报销比例。 按规定,居民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年限与报销比例挂钩。 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比例最高不超过10%。中断缴费又续缴的,之前的缴费年限将作废。 此外,按新的规定,2013年度选择的本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系统将于12月25日清空,参保职工(居民)需重新选择2014年度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26日起,参保居民可以凭医保卡或社保卡,自主选定本人2014年度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居民门诊统筹资格医疗机构名单,可在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网站的“定点医疗机构”栏目详查。 服务贴 三种方式可缴保费 已参保居民,可到石家庄市内任何一家河北银行营业所、36524营业点缴费,也可利用河北银行网银网上缴费。特别提醒的是,参保居民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缴费无效。 至于今年的具体缴费额度,普通参保人的缴费额度与去年持平。 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一级和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个人不缴费,医保费用全部由各级政府给予补贴。 -文/记者李国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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