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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退房还未办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可申请退契税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11 08:5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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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期百姓通过12366热线咨询比较集中的涉税问题,昨日河北省地税局进行了逐一解答,并提醒市民,涉及房产的税费有时还要根据房产权属情况以及家庭购房套数等分类核算,市民如不清楚可直接致电12366详细咨询。

  -问:购房人退房后是否可以退还契税?

  答: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问:房屋产权证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要交契税吗?

  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问:以房屋抵债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答: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抵顶有关债务,不论是经双方(或多方)协商决定的,还是由法院裁定的,其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且原房主也取得了经济利益(减少了债务),因此,对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抵顶有关债务的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问:住房公积金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问:物业公司收取的暖气费是否计入营业税营业额?

  答: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暖气和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暖气、房屋租金及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问:如何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关键词:购房,契税,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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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张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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