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农合报销封顶线从9万元提至10万元
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将达到75% 河北省明确,新农合住院统筹补偿方案由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制定,但必须能充分利用基金,保证参合农村居民最大程度受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其中,一般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以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设定。乡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150元,补偿比为85%—95%;省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0—2500元,补偿比为50%-55%;省外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0—5000元,补偿比为40%-45%。(详见附表1)参合农民可以自主选择统筹地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并由病人或其家属按照当地规定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因病情急、危、重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应及时报告参加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并在规定时限内补办相关手续。 新生儿可随父母享受新农合待遇 新生儿住院也可报销医药费。河北省规定,计划内分娩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随其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待遇,发生的补偿费用与其父母其中1人合并计算。 产妇正常产住院分娩,也可在国家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补偿的基础上,再享受300元的补助。 河北省还规定,参合农村居民因同一种疾病,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入下级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治疗的,在计算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费用时,不再扣除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从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转往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在计算住院补偿费用时,将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费用从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中扣除。参加人在异地居住的,在参加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登记备案后,在异地约定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加地新农合规定补偿。 20种大病“出院即报”,不受封顶线限制 为了给重大疾病患者以更多保障,河北省先后将20种大病被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分别是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按照要求,各级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对重大疾病要严格执行出院即报政策,尤其是对需要门诊治疗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等病种,不得让参合患者回本地报销。而且,患者所获得的救助补偿不计入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需要特别提醒患者的是,每种重大疾病都有省级、市级、县级定点救助医院,治疗时一定要前往定点医院,如到非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不予救治补偿。 |
关键词:新农合,报销,大病医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