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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草草交房 业主买罪受 验收咋能留空白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16 08:3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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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新建小区交房情况调查

  近期,在关注小区供暖调查期间,一些新建小区业主频频来电反映,他们耗尽半生积蓄买新房,第一年供暖季,家中却无暖可用,有的业主被迫在外租房“取暖”。

  记者调查发现,近两年,新建高层住宅小区入住条件成为业主“投诉焦点”,不少业主乔迁新居,发现小区用的电是临时电,水是临时水;更有甚者,冬天无暖气,入住一年了,还不通天然气、有线电视……这些业主感到“很受伤”,不禁心存疑惑:什么样的房子才能正式交付使用?要是草草交付的房子达不到标准,他们难道只能忍气吞声?

  现象一、入住冰冰凉的新房子

  香格礼小区业主吴先生用“绝望”二字来形容他此时的心情。他所购的新房今年六七月份交的房,他想都没想,就搬进了新居,因为他认为既然开发商给业主交了房,说明房子达到了入住条件,基本的水电暖齐全。可不成想,现实很残酷,今冬,他们小区不供暖。

  “最初,物业贴通知说是新房缴费率低才不供暖,后来,有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和供热企业座谈,我们才知道真相——开发商就没有与供热企业签订采暖协议,理由是入住率低,小区今冬根本无法供暖。”这一说法令小区业主大呼“上当”。

  “要是早知道小区没暖气,我们根本不收房,更不会搬进来住,这不是花钱买罪受吗?”吴先生都不知该找谁来“诉苦”。

  家住方兴路一新建小区的业主面临同样“窘状”。按合同约定,小区去年底交房,由于第一年没暖气,一些业主等到今春才装修乔迁新居。12日,业主张先生没想到,到了今年供暖期,小区至今仍“冰冰凉”,物业表示小区今冬将延迟供暖,不再收取业主取暖费。可直到承诺期,小区仍没来暖气。不少业主心灰意冷,感叹道:我们简直就是花钱买罪受!

  现象二、炒个菜就跳闸两三次

  冯女士所住的小区是去年交的房,“当时,我们拿了钥匙就没入住,因为小区是临水、临电,还没通天然气。”小冯无奈地说。如今,小区交房快两年了,才换成了正式电、水,并通了天然气,可大家感到“被忽悠”,“开发商草草交房,就是受违约金限制。可草草交的房,达不到入住条件,该由谁来制裁他呢?”

  丽都河畔业主李女士对小区使用临电一事,也颇为不满。新房入住一年,就暴露出不少问题。据她说,小区入住之后,跳闸成了家常便饭,过去一天跳个十几次都很正常。“白天我们上班都不在家,晚上光是炒个菜的工夫,就能停个两三次电,根本没法正常做饭。”她无奈地说,停电毫无预兆,说停就停,家电总会受“折腾”。“不只是家中总跳闸,小区里的公共电也总停,一停电楼道黑漆漆,电梯也停运,我自己就被困过,太吓人了!”

  虽说房子按时交了,可一切似乎并不“完美”,很多设施均不到位,入住业主找过物业多次,可如今一年多过去了,情况仍不尽如人意。

  现象三、天然气老不通咋做饭

  此前,本报曾报道过东海盛景小区业主入住三个月,未通天然气和暖气一事。12日,记者回访了解,这个新建小区依然没有通“双气”。业主程先生说,经过多方努力,开发商说本月20日就能供上暖气,可天然气啥时候接通,依然是一个“谜”。

  程先生的房子在南区,属第二批交房,这一期总共交了四栋,由于一些配套设施不完善,一些业主干脆“空置”,所以入住率不高。

  虽然入住时业主就交纳了全年物业费,但至今,配套设施仍存欠缺。由于小区无气可用,无奈之下,有的业主只好买电磁炉,凑合做些简单的饭菜。

  程先生无奈地说,目前的状况,业主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物业跑了多少趟,开发商找了多少回,大家的日子依然过得很“受罪”。

  部门说法

  没新规可参照旧规

  记者调查发现,市政府2007年曾下发《石家庄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知。《办法》中规定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必须要符合15个条件,其中对水、电、暖以及天然气等居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有明确规定,例如,生活用水设施和水质符合卫生、节水相关标准,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纳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并正式供水;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和室外燃气管道的衔接,保证燃气供应……

  然而,记者从市住房局了解到,这部在2007年颁布的《办法》有效期为5年,也就是说,它已经“过期”了,且目前暂无新规出台。随后,记者就新建住宅交付使用条件一事又咨询了市法制办,再次确认暂时还没有新规出台,但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如果新规尚未出台,或可参照旧规标准。”

  记者又上网查阅资料,发现在2009年,河北省建设厅曾出台实施《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其中附带着一份《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这份报告中,对新建住宅的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燃气工程等有明确的验收要求。也就是说,只有这些内容验收合格,才具备交房条件。

  记者手记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接触到的那些业主,他们为了保证自身最基本的权利、维护最基础的生活条件,拿出大部分精力和时间,投入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可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关于新建住宅交房条件的一些条文规定,是保障业主安心居住的“基石”。然而,如今这块“基石”已经过期,就像是行驶在大海上的一条船,航海仪失灵了,顿时失去了参照与方向。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新建住宅从兴盖到交工使用,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而目前的情况是,各个部门虽然各有分工,但缺乏一个“领头羊”,可以去促进新规的出台。而不少业主在交房时,手中拿着购房合同,却忽视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起到监管作用的文件,有些人甚至连购房合同中的条款都未仔细阅读。种种原因,造成了一个又一个“监管空白”。

关键词:交房,验收,新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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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张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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