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第一幼儿园未验收无消防通道即投用
有读者向记者反映,冀州市第一幼儿园在2011年开始翻建教学楼,2012年主体完工。在教学楼翻建过程中,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私自改动建设规划,教学楼整体向南移动1.3米,导致与南邻建筑防火间距剩下6米(按消防规定,防火间距最小7米)。2012年9月,在未经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冀州市第一幼儿园便投入使用,已招收了400多名幼儿。 调查:门前胡同难过消防车 12月3日上午,记者到冀州市第一幼儿园调查采访。在冀州市区的主要街道冀新路拐入北侧的一条小街道三里巷,然后向东拐入冀州市第一小学南侧的狭长胡同———一幼胡同,一幼胡同约四五米宽,100来米长,一幼胡同走到尽头,一座漂亮的三层建筑十分显眼,这就是冀州市第一幼儿园了。记者看到去幼儿园的一幼胡同是必经之路,这条狭长胡同要想通过消防车有些困难。 部门:幼儿园未验收擅自使用 2013年5月21日,冀州市住建局向冀州市第一幼儿园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住建罚决字(2012)第011号],处罚理由为:未进行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处罚内容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6万元。6月4日,冀州市住建局向冀州市第一幼儿园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住建罚决字(2013)第003号],处罚理由为:未按规划建设。处罚内容为:限期30日内改正;罚款22.4909万元。同时,消防部门也对冀州市第一幼儿园进行了处罚,罚款6万元。 12月3日,记者和几位读者一起来到冀州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该科的一位负责人说,他们已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向冀州市第一幼儿园送达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其进行了一次催告,冀州市第一幼儿园仍旧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按照法律程序,他们制作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向冀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冀州市第一幼儿园帐户上没有钱,不予受理。 消防:该幼儿园没有防火通道 随后,记者又与几位读者来到了冀州市消防大队,消防大队的一位负责人说,冀州市第一幼儿园建楼时未办理消防部门审批手续,竣工后也未经他们验收合格。接到群众投诉后他们经现场勘查,发现不但其教学楼与南邻建筑防火间距不符合规定,最重要的是该幼儿园没有防火通道,一幼胡同太窄了,根本不可能做消防通道。他们已责令其整改。(记者李海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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