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追查腐败应成“规定动作”
一场大火在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烂尾楼建业大厦连烧了12个多小时,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主管消防工作的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对此痛批:“失火的建业大厦消防整改有什么用?!有没有腐败?当官不能太潇洒!”他表示,接下来事故原因要调查,还要查一查除了渎职外,领导干部有没有腐败问题。(12月18日河北青年报22版) 深圳火灾的余烟刚刚散去,广州的大火已经等不及接下来的专项检查。广州烂尾楼建业大厦的火灾,距离深圳荣健农批市场造成16人死亡的火灾,竟然不过短短四天时间。 试想,广州起义路这样的特大城市闹市区都无法保障消防安全,消防车多了连水源都不足,城市消防安全究竟薄弱到了怎样的境地?发生火灾才发现消防栓严重缺少,就算有消防栓也没有水或者水不足,这需要的不是一次或几次临时性专项检查,而必须往失职渎职甚至贪污腐败的层面深挖。 具体到广州这次火灾,烂尾楼管理方怎么有那么大的本事,未经消防验收就敢对外出租?管理方将整栋大厦出租用作仓库,储藏易燃的鞋类和服装,大厦内电线乱拉甚至有员工在大厦内明火煮食,相关部门是否知情?监管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审批部门又是如何审批的?是相关部门疏忽了没管,还是背后有什么腐败交易,使其可以肆无忌惮? 事故发生后追问有无腐败,这在公众,早就是一种惯性思维,只不过,某些地方往往习惯于就事论事,事故因此往往只是事故,牵出腐败案件的概率,远远小于情妇甚至小偷。广州副市长此番公开建议追查烂尾楼火灾有无腐败问题,并以“当官不能太潇洒”喊出对责任官员的问责姿态,值得肯定。 事实一再证明,所谓天灾很多时候恰是人祸。各种事故看似突然发生,实则绝非无缘无故,质量问题或者监管问题的背后,无不隐藏着各种各样的权钱交易。很多时候,事故的发生,本身就是一封举报信,政府部门不应睁只眼闭只眼轻易放过,而应把事故后追查有无腐败当成“规定动作”。 情妇能反腐,小偷能反腐,事故却不能反腐,这本身就不正常。说白了,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因为查了没有,而是因为根本就没去查。 让事故与反腐建立起直线联系,不仅是减少事故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查处腐败的重要途径。如果事故的发生非但不能引起腐败者的忧虑,反让其轻易找到替罪羊和遮羞布,那更多事故的发生也许就不可避免;反过来,如果任何一起看似偶然的事故都能追查有无腐败现象,那腐败行为曝光的不确定性风险就会大增,事故发生的概率也会因此降低。 -舒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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