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石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目前影响石家庄市的冷空气偏弱,地面气压场弱,大气扩散能力差,污染物浓度逐步上升,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月2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要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当空气质量指数低于200时,四级(蓝色)预警自行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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