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要义在“混”得公平透明
近日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不止一次谈到国资国企改革问题:3月5日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表示,国有企业加强是在深化改革中通过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而不是抱残守缺、不思进取、不思改革;3月9日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成败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 在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大潮已然掀起、“混合所有制经济”日益成为经济改革关键词之一的时代语境下,总书记的上述强调引起高度关注,也引发人们对相关改革命题的深入思忖。 中国的经济改革必须啃下国资国企改革这块“硬骨头”。因为作为“长子”的国企,始终是经济改革中最微妙和复杂的一个重要元素——作为企业,在数十年的计划模式下,它们体量大、与国民经济“嵌入度”深入骨髓;作为单位,在“企业办社会”的惯性下,它们“代行”了太多本该由政府或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责,对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事关“大社会”、“小社会”的稳定和谐,不得不极为慎重。而正因为这种与时代发展相脱节的存在模式,以及对全面经济改革的深度制约,国资国企改革在今天尤显迫切,尤需“踏石有印”的勇气。 对比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与十七大报告、十八大报告的相关论述,不难发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国有资本”的阐述上着墨更浓。“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对各种性质资本的共存更为包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从以往更强调“管资产”到如今“以管资本为主”,一字之差,意义深远,可谓对“国有资本”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从现有的一些举措来看,这方面的改革呈现积极信号。前几天的总理工作报告提到,将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两会”前夕,中国石化发布公告,将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珠海格力、上海光明等地方国企也陆续公布改革方案。广东制定的国资改革目标是,2020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80%;四川省的改革方案则是,“不设限,所有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新一轮国资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奏响序曲。再加上自上而下的行政审批权的政府“自我革命”,一些不必要、不公正的歧视性审批项目被砍掉或压缩,正逐步降低民间资本进入的门槛,让它们看到更多“混”进来的曙光。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改革进入深水区,“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要确保真改而不是应付式改革,其一是不能寄希望予作为既得利益者的被改革者主动迎合改革,而必须以国家政策和法律倒逼其打开市场大门和股权大门,放弃继续“抱残守缺”心态;其二,更关键在于未来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混”得公平和透明,从而防止有人借改革之名“谋取暴利”或变相歧视、打压非国有资本。 一定意义上说,破解这两个问题,都需要国资主管部门尽快从管资产、管企业抽象为管资本。唯有从具体而微的“婆婆式管理”上抽身出来,形成“投资人监管”,更关注和强化出资人权益、资本收益,方有望超脱局部、着眼整体而不是过分偏袒某一资本构成;同时,辅以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让法律利剑真正亮剑,令利润层层向下转移的“记账游戏”玩不下去,令资本运作全过程晒到阳光,则“国资改革”与“国资流失”的因果魔咒方有望被打破。(徐锋) |
关键词:国资国企改革,资本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