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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隐蔽处仍难防范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06 10:3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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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5月1日起,《唐山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自5月1日起,公共场所吸烟者将被处罚10元罚款。5月4日为《管理办法》施行以来的首个工作日,当日上午,记者跟随唐山市爱卫办及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员到唐山市内行政机关、车站以及各公共场所进行暗访。

  采访中,多位市民表示对《管理办法》的施行热切盼望,同时希望《管理办法》的处罚力度能够更大些,才能见到“禁烟”的实效。而众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也表示,《管理办法》施行后,他们劝阻市民吸烟时就有法可依,对于提升服务质量和公共卫生质量起到了很大作用。

  厕所、走廊拐角等隐蔽处烟头频现

  5月4日上午,记者跟随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员来到唐山火车站。车站售票大厅、候车大厅等公共场所均无人吸烟,只有少数旅客在大厅外吸烟。健康教育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厕所仍有市民吸烟,经过劝阻之后已经掐灭了烟头。爱卫办康处长告诉记者,“对于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市民,我们首先是劝阻,劝阻不听就要罚款了。”

  而在唐山市工人医院,记者看到,同样是在比较隐蔽的地方有人吸烟。在门诊楼的楼梯拐角,一位男子对走廊上“禁止吸烟”的标语视而不见,在拐角处吞云吐雾。执法人员当即拿出证件,对该男子进行劝阻,让其掐灭剩余的半支烟。在医院的走廊拐角、阳台、以及通风管等比较隐蔽的地方,烟头随处可见。在餐馆内,吸烟现象更是随处可见,餐桌上摆放着烟灰缸,而且大厅内并未张贴任何禁烟标语。尤其在一些小餐馆,连服务人员也在抽烟之列。

  市民声音:拒绝“被吸烟”期待《管理办法》见实效

  每位不吸烟的市民几乎都是二手烟的受害者,也都经历过在公共场所“被吸烟”。吸烟者自己在吞云吐雾的同时,也在损害着他人的健康。在公共场所吸烟,更是让许多不吸烟的市民成为了“被吸烟”对象。

  市民高女士告诉记者,她一直期待着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管理办法的施行。作为不吸烟的女士,她是“被吸烟”实实在在的受害者。“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太多了,尤其是饭店。许多人都习惯边吃饭聊天,边吸烟,在外面吃饭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呛人的烟味。以前遇到这种情况也没办法,人家也是出来消费的,我们也没权力限制。现在有了《管理办法》,虽然对它的效果还不能预测,但至少已经施行了,算是好的开端。再遇到被吸烟的情况,可以和相关的管理者反应一下。”

  而对于该《管理办法》的效果,市民高女士称,她还没有感觉到实效。“觉得公共场所的禁烟标志增多了,但吸烟的人还是不见少。可能罚款10元的处罚太轻了,许多人都不在意,希望管理力度和处罚力度都能加大些。”

  公共场所管理者:《管理办法》施行让劝阻吸烟更有“底气”

  在众多服务性公共场所,劝阻吸烟常常惹来吸烟者的反感和不满,而这也让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为难:劝阻的话会得罪客人,不劝阻的话又损害公共卫生。5月1日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众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反映,该《管理办法》让他们在劝阻吸烟时更有“底气”。

  唐山站客运车间党支部书记孙瑞增告诉记者,“售票大厅、候车大厅这些室内公共场所都是禁烟区,有的乘客就问我哪里有吸烟室。按照规定,公共场所不能设立吸烟室,有的乘客就有些不满意。还有在列车上,许多乘客都习惯在两节车厢中间的位置抽烟,但实际上那里也是禁止吸烟的。之前我们列车员劝阻的时候,乘客总是不听,我们也拿不出管理依据来。现在有了禁烟的《管理办法》,我们的劝阻吸烟也有法可依了。”

  医院护士张女士也称,尽管医院贴满了禁烟标志,但许多病人家属在走廊处抽烟,这让病人以及医护人员都成了二手烟的受害者。“医院是病人治疗休养的地方,病人身体比较弱,最需要重视卫生,而二手烟对病人的身体健康非常不利。许多病人家属都在走廊拐角抽烟,我们作为医护工作者,也时常劝阻,但家属还是会偷偷抽,我们也挺无奈的。禁烟的《管理办法》施行了,希望以后医院里的空气能够好些。”

  唐山市爱卫办:检查工作将会长期进行并系统化

  记者从唐山市爱卫办了解到,检查《管理办法》的施行工作将会长期进行下去,不定时到各大公共场所进行抽查,同时与相关场所的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唐山市爱卫办监督二处处长康雪露告诉记者,“这次检查中,我们发现对于一些监管人员不容易发现的地方,比如楼梯拐角、果皮箱等处的检查,我们要和各单位结合,把隐蔽部位监管起来。同时,我们监察部门也会和各个行业的主管部门联合起来,比如说查医院时和卫生局结合,查餐馆时和食药监局结合,争取把《管理办法》的施行落到实处,我们也期待《管理办法》给我们的生活环境带来切实的改善。”

关键词:唐山,禁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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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李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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