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信号灯路口如何安全行车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海健 季男 魏伟)近日,在唐山市一个没有信号灯的路口,相继发生两起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在这类路口该如何安全行车?日前,记者采访了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人士。 记者在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这两起交通事故中,一起事故为一辆厢式货车和一辆面包车相撞,面包车的左侧受到撞击导致侧翻,车上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等候在马路沿儿上准备穿越马路的一对夫妇被面包车后盖击中受伤。 另一起事故中,一辆自北向南行驶的小轿车通过路口时不让行,与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货车相撞,导致货车侧翻,驾驶人受重伤。两起事故均发生在无信号灯的路口。 据市公安交警支队民警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者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时,驾驶人在进入路口前应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在第一起事故中,由西向东行驶的厢式货车应该让其右方由南向北行驶的面包车先行通过。但是,厢式货车争道抢行,与面包车在路口相撞,殃及第三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第二起事故与之如出一辙,仍是抢行车辆负全责。 “礼让”与“路权”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两大立法核心。对如何通过路口,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当车辆行驶至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注意观察,在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行。 |
关键词:信号灯,路口,安全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