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成功调解首例万元消费纠纷案
本报讯 近日,内丘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圆满调解一起关于房屋予制板消费纠纷,为消费者石先生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这是新《消法》颁布以来,该县工商局成功调解首例万元消费纠纷案。 据悉,石先生在某予制件厂购买空心楼板30余块,前檐板20块。在施工过程中,石先生发现有4块前檐板断裂。石先生给厂家打电话说明情况,厂家认定石先生反应情况属实,双方自行达成调解。由厂家更换损坏的前檐板,并承担误工费1600元。在后来的施工过程中,石先生发现其余12块前檐板又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但他多次与厂家联系无果。于是,石先生到消协投诉,请求工商部门调解。 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接诉后,到石先生家调查核实,并立即与厂家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先后经过5次调解,向予制板厂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石先生与厂家最终达成协议,厂家赔偿石先生误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共计1.1万元。 (侯东杰 陈锐 吴蕴超) |
关键词:工作人员,工商局,消费者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