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医患纠纷百姓可找“医调委”
本报讯(记者 韩元信 通讯员 马晓磊) “不解决这事,我这命也不要了,我不活他们也别想活!”在承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武心和的印象中,个别患方或家属来时情绪非常激动,医患关系剑拔弩张。当达成调解协议时,双方握手言和。“医调委”为医患双方搭建了一座平等沟通、和谐对话的桥梁,提供了一个缓冲矛盾的平台。 我市自去年年底成立“医调委”以来,截止目前已受理了18起医患纠纷。现已协议调解5起,息诉1起,终止调解2起,其他案件正在调解过程中。 “医调委”成立之前,出了纠纷,花钱私了往往是很多医院的选择。“那时,医疗纠纷主要通过医患双方协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解决。”5月9日,市司法局基层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三种途径各有弊端:医患双方协商常常由于情绪激动、矛盾激化而谈不拢;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患者家属通常认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是一家人,难免袒护医院;到法院诉讼,程序复杂。”这种情况下,为了向医院施压,有的患者家属到医院停尸闹丧、强占病房,甚至大打出手,出现了“医闹”。 “医调委”成立后,除了医学鉴定、法律诉讼,我市百姓还可以免费到第三方机构——承德市“医调委”进行调解。“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确保公平、公正的第三方调解地位。 “调解就是磨嘴皮子。医疗纠纷走司法程序,时间长、成本高,而患者在医疗事故中举证艰难。患方来调解,最想知道的是医疗事故原因及如何处理,我们就用医疗和法律的专业知识为他们解释,把道理说透,引导他们和解。”承德市医调委专职调解员、曾多年从事医务工作的张俊川说。 患方李某因“右踝关节开放伤”等病因入住医方骨科,并分两次进行手术治疗,手术效果欠佳。为此医患双方发生争议,于今年2月到承德市“医调委”申请调解。“医调委”指派医患双方认可的调解员进行调查并组织调解,医患双方充分表述各自意见,最后患方放弃做医疗鉴定;医方承认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医患双方达成一致一次性解决意见。 实践证明,“医调委”向患方提供医疗纠纷医学和法律专业调解员,使患方在信息、知识和纠纷处理技巧上与医方对等,化解患方的敌意心态,给医疗纠纷处理铺平道路。另一方面,为医疗机构提供专业的医疗纠纷调解专家队伍,将医院从繁琐的纠纷处理事务当中解脱出来。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医疗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
关键词:医疗纠纷,承德市,调解员,卫生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