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出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五、融入实践,形成鲜明政策导向 (十九)融入经济发展实践。制定全省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公示平台,实现共享和公开。严格市场监管,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企业信用预警和黑名单制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与人们利益密切相关的财政金融、工商税务、收入分配、商业贸易、质量监督、房屋土地、生态环境、交通旅游、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必须坚持经济行为与价值导向相统一,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推动经济运行与道德建设良性互动。编印《河北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蓝皮书》。 (二十)融入法治建设实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实践中,落实为具体政策规定,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良好法治环境。推进行政执法部门政务公开,建设公开网站,设立公共开放日,定期向社会公开办公,增强工作透明度。建设河北省新闻发布厅,增加专项资金,逐步实现党委和政府新闻发布的专业化、固定化、常态化。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提升干部群众整体法治意识和水平。 (二十一)融入社会治理实践。梳理完善有关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各方面工作与核心价值观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同行的强大合力。全面落实道德模范待遇及相关帮扶政策,制定完善各级道德模范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免费体检、休假疗养等政策,褒奖善行义举,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形成好人好报、恩将德报的正向效应。修订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在日常管理中有效导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河北 |